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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11”来临西安工商告诫商家“七不得” 理性消费

            2017-11-11 02:15:16        2832次浏览

    “双11”将至,西安市工商局告诫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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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六,剁手族为之疯狂的“双十一”再次到来,西安的众多消费者,你们的购物车是不已经装得满满的,就待时机一到就疯狂买买买?记者10日获悉,“双十一”将至,西安市工商局告诫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

    其中,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与此同时,西安市消协、工商局也接连发布“

    双十一”消费警示。根据市消协往年受理的相关投诉情况看,定金收付后不予退还、产品质量货不对版、虚假促销频频出现、商家单方取消订单、快递服务严重滞后、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此提醒消费者网购商品要选择正规网站,合理计划,理性消费。根据家庭或个人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查找信誉商家,关注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及促销规则,货比三家再出手。同时,还应用好七日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收到商品后,一旦发现有问题尽快与销售网站联系,掌握好7天这个时限,不要由于自身原因耽误了“后悔权”时限,造成自身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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