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账与监测管理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同时需要做到:法规
重点排污单位按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原始监测记录完整留存;
发生污染物超标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减排、整改措施,如实记录并时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陕西骏腾危废处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危废处理,化验室试剂处理,废油处理、化工原料处理,废渣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化验室试剂(含无机试剂,有机试剂,电子化学品、药用原料/辅料、化工原料、实验室产品。)含重金属类废物(含重金属污泥、危废焚烧灰渣、废催化剂等)高温熔融、特异物料破袋破碎等固危废资源化再利用的处理处置以及科研、设计、工程安装、运行维护环保领域。
贮存与转移处置核心规范
贮存设施与措施:危险废物必须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或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防”措施,不得露天堆放。贮存场所地面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设施。
分类收集与标识: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贮存,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且未经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也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所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以及贮存设施、场所,都必须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括标签、贮存分区标志等)。
委托处置与资质核查:危险废物必须委托给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或利用,严禁委托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委托前,产废单位负有查验对方资质的法定义务,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许可证真实性,并与之签订委托合同。
转移联单制度:在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如实填写并妥善保存联单备查。
问:危险废物管理有哪些“高压线”不能碰?
答:一、名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对照名录判定危险废物,重点聚焦医疗废物、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等重点监管类别,严禁擅自混淆、漏判、误判危险废物,杜绝将危险废物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