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处于起步阶段,种类还不是很多,主要有:
个人短期信用贷款
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借款人临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旅游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有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消费信贷具有以下特点:
1、贷款投向的个人性。指该信贷以自然人为特定信用对向,而非一般的法人或组织。
2、贷款用途的消费性。指该类信贷用途以消费性需求为目的,而非以经营营利为目的。
3、贷款额度的小额性。指该类信贷一般只有较小信用额度,通常在1000元至50万元之间,不大量占用银行的信贷资金。
4、贷款期限的灵活性。指该类信贷期限灵活,买方信贷一般在6个月至五年,卖方信贷期限相对较长,如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5、贷款资金的性。指该类信贷都有抵(质)押物担保或保证,信贷资金的性一般都能有保证。
民间借贷要合法:
1、资金来源要合法
出借的借款应当是出借人的自有资金。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再对外转贷的,借贷合同无效。
2、出借目的要合法
如果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该借贷行为无效,法律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因生活、经营急需资金周转,向亲朋借贷,往往是熟人之间或者熟人介绍。民间借贷一般都是救急解困,雪中送炭。但是,实践中也有很多因为民间借贷引发争议,闹得不欢而散,甚至对簿公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