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JC认证咨询RJC CoC标准核心要点:11大章节条款解读与落地规范

2026-02-06 11:16   7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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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C监管链(Chain of Custody,简称CoC)标准,作为珠宝行业贵金属供应链负责任运营的核心准则,其核心条款围绕“尽职调查、交易对手管理、管理体系、材料控制”等关键环节,明确了实体在CoC材料采购、加工、流转、申报等全流程的合规要求。本文聚焦RJC CoC标准的11大核心章节,逐章拆解条款细节、明确实操要求、厘清合规重点,结合经合组织(OECD)相关指南及行业规范,将零散条款整合为系统、专业、的解读内容,为珠宝行业相关实体落实标准、规避合规风险、顺利通过CoC认证提供的实操指引,同时兼顾条款的严谨性与落地性。

一、尽职调查:筑牢贵金属供应链合规底线

尽职调查是RJC CoC标准的核心基础,核心目标是确保实体从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采购黄金、白银和铂族金属(PGM)的合规性,杜绝非法来源材料流入供应链,具体条款要求如下:

1.1 供应链政策制定与传达

实体应建立完善的供应链政策,明确从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采购黄金、白银和PGM的相关规范,并将该政策向其所有供应商及公众进行有效传达。该政策必须严格符合经合组织《负责任供应尽职调查指南》附件二“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的矿产链”(以下简称“经合组织指南”)的相关要求,确保政策的合规性与性。

1.2 供应链尽职调查实施

实体应结合自身规模、运营环境及供应链复杂度,对黄金、白银和PGM的供应链开展针对性的尽职调查,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a. 黄金、白银价值链中的实体:需严格遵守经合组织指南,以及其《黄金补充》中适用于自身运营环节的所有建议,确保尽职调查覆盖黄金、白银流转的全链条;

b. PGM价值链中的实体:需严格遵守经合组织指南的全部相关要求,落实PGM供应链各环节的尽职调查义务。

1.3 炼油厂实体的特殊要求

炼油厂实体作为贵金属供应链的关键环节,需额外满足以下要求:

1. 建立并维护完善的内部材料控制系统,确保在任意给定时间内,能够准确对账库存材料的进出量,实现材料流转的可追溯、可核查;

2. 黄金精炼厂需额外收集开采黄金的原产地信息,在适当考虑商业机密保护的前提下,按要求向RJC每年提交相关信息,确保黄金来源的透明性。

二、了解你的对手(KYC):强化交易对手合规管理

KYC(了解你的对手)是防范供应链风险、杜绝非法交易的关键环节,RJC CoC标准明确要求实体建立完善的KYC政策与程序,对所有商业合作伙伴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条款如下:

2.1 KYC政策与程序的核心要求

实体需为所有商业合作伙伴建立并记录完整的KYC政策和程序,其中商业合作伙伴涵盖黄金、白银、PGM的供应商,以及包含此类贵金属的珠宝产品的供应商、客户。该政策与程序必须明确以下核心内容:

a. 准确确定交易对手的真实身份;若因风险评估或适用法律要求触发,需进一步核实其受益所有权及本金信息,确保交易对手身份可追溯;

b. 严格核查交易对手及其受益所有人(如适用),确认其未被列入相关政府名单——包括涉及洗钱、欺诈、参与被禁止组织和/或为冲突提供融资的个人或组织名单,杜绝与违规主体合作;

c. 了解交易对手的业务性质、财务状况及材料来源,评估其供应链合规风险;

d. 持续监测与交易对手的相关交易,及时识别异常或可疑活动,若发现可疑情况,需按要求向有关当局报告,履行合规报告义务;

e. 妥善保存所有KYC相关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或国家立法规定的更长期限,以二者中较长者为准,确保记录的可追溯性与完整性。

2.2 KYC政策的实施与维护

1. 实体应指定专门的个人,负责实施KYC政策和程序,明确其岗位职责,确保政策落地到位;

2. 实体应定期对KYC政策和程序进行审查与更新,结合行业规范、法律政策变化及实际运营情况,确保其始终具备适用性、时效性和合规性。

三、管理系统和责任:构建标准化合规管理体系

完善的管理系统是落实RJC CoC标准的重要保障,实体需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培训机制、记录管理等要求,确保标准各项条款的有效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3.1 管理体系的建立

实体应建立文件化的管理系统,该系统需覆盖其控制下所有保管CoC材料的设施,明确解决标准所有适用要求的具体措施,确保管理体系的性与针对性。

3.2 责任分工与培训

1. 实体应指定一名高级工作人员,负责实体对本标准所有适用要求的合规性,明确其决策权限与岗位职责,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2. 实体应制定并实施完善的沟通和培训措施,确保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本标准的要求,掌握履行自身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合规意识与实操能力。

3.3 记录管理与审查

1. 实体应妥善保留涵盖本标准所有适用要求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或国家立法规定的更长期限,以二者中较长者为准,确保记录可核查、可追溯;

2. 实体应建立完善的响应机制,能够对其发布的CoC转移文件的合理验证请求作出及时、准确的回应,配合相关方的核查工作;

3. 实体应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审查,对管理体系的适用性、时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优化完善,确保管理体系始终符合标准要求。

3.4 认证前提要求

寻求CoC认证的实体,必须是RJC会员,或处于RJC会员的控制之下,且需保持良好信誉,同时承诺严格遵守RJC负责任业务行为准则(COP)中定义的负责任商业行为,这是获得CoC认证的核心前提。

四、内部材料控制:防范CoC材料混合风险

内部材料控制是确保CoC材料可追溯、不被混淆的关键环节,实体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隔离、对账、验证等要求,具体条款如下:

4.1 材料隔离控制

实体需排查其保管的合格和/或CoC材料,识别所有可能与不合格和/或非CoC材料发生混合的节点,并针对性地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合格/CoC材料与不合格/非CoC材料完全隔离,杜绝混淆风险。

4.2 材料对账管理

实体的内部系统应具备对账功能,能够准确核算给定时间内其保管的合格和/或CoC材料的总权重(进出库存的权重平衡);若实体保管的是含有CoC材料的珠宝产品,可通过物品计数的方式替代权重对账,确保对账结果的准确性。

4.3 特定特征CoC材料的控制

若实体为具有特定来源或其他特征的CoC材料签发CoC转移文件,其内部系统需额外确保本条款4.1(隔离要求)和4.2(对账要求)的落实,通过强化隔离与对账,帮助实现此类CoC材料的单独管控与可追溯。

4.4 货物验证与记录

实体的内部系统应能够验证并记录每一批CoC材料的内容——包括从其他认证实体、外包承包商收到的CoC材料,以及发送给其他认证实体、外包承包商或服务公司的CoC材料,确保每批货物的内容与适用的CoC转移文件描述完全一致,无偏差。

五、外包承包商和服务:规范外包环节合规管理

实体若将CoC材料相关业务外包,需严格管控外包环节的合规风险,明确外包条件、验证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具体条款如下:

5.1 CoC材料转让给外包承包商的条件

实体不得将CoC材料转让给外包承包商或服务公司,除非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 实体需保留对所有转让给外包承包商或服务公司的CoC材料的合法所有权,不得放弃任何相关所有权;

b. 实体需评估雇佣每个外包承包商或服务公司可能导致的、不符合本标准的潜在风险,并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确认相关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

c. 任何负责保管实体CoC材料的外包承包商,均需纳入实体的CoC认证范围,并建立符合本标准第4条(内部材料控制)要求的管理体系,确保外包环节的材料管控合规;

d. 实体认证范围内的任何外包承包商,不得将CoC材料的任何加工业务再外包给其他承包商,杜绝外包链条失控。

5.2 外包材料退回的验证与处理

1. 当外包承包商或服务公司将CoC材料退回实体时,实体需严格验证并记录每一笔退回材料的转账信息,确保其与CoC材料运往外包方时签发的CoC转移文件一致;若因外包方的加工或制造活动导致CoC材料发生合理更改,需在记录中明确说明;

2. 若发现退回材料的转账信息与原CoC转移文件存在不一致,实体不得为该批材料签发任何后续的CoC转移文件,直至问题核实解决、确保合规后,方可继续相关流程。

六、合格采矿材料合格性的系统:规范采矿材料来源管控

实体需建立专门的管控系统,确保合格采矿材料的申报仅适用于合规来源,杜绝非法采矿材料流入供应链,具体条款要求如下:

6.1 合格采矿材料的合规来源

实体的管控系统需明确,合格采矿材料的申报仅适用于来自以下合规来源的材料:

a. 位于实体自身CoC认证范围内,或实体拥有合法权益的矿山;同时,该矿山需处于另一个CoC认证实体的CoC认证范围内,确保矿山运营合规;

b. 个体和小规模采矿(ASM)生产商运营的矿山——此类生产商需参与ASM专业化和正式化倡议的特许权,且实体需通过尽职调查,确认材料来自此类ASM生产商,而非非法来源;

c. 经RJC认可的负责任ASM标准认证的矿山或生产商;实体需记录完整的尽职调查信息,确认材料确实来自此类合规矿山或生产商;

d. 受RJC认可的负责任采矿保证方案约束,且经验证符合本条款6.2所述RJC COP要求的矿山;

e. 含有微量贵金属的加工残留物(可从中提取采矿副产品);仅精炼厂可为此类材料出具合格材料声明,其他实体无相关权限。

6.2 矿山合规性验证流程

若实体从受RJC接受的负责任采矿保证方案约束的矿山采购合格材料(即本条款6.1d所述来源),需具备完整的文件,并开展以下验证过程:

a. 使用RJC增强型KYC检查表,对每个矿山开展强化版KYC核查,确保矿山身份及相关信息合规;

b. 使用RJC自我评估工作簿,并结合RJC接受的采矿保证方案,对矿山是否符合RJC COP要求开展桌面审查,评估矿山运营合规性;

c. 对矿山的保证报告和法律合规性进行进一步研究,重点覆盖劳动权利、工作条件、矿山运营所在国的法律要求,以及对矿山合规性的综合评估;

d. 亲自核实矿山所有适用的RJC COP规定,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核查,确保验证结果的客观性;

e. 最终确认该矿山生产的材料具备CoC资格,方可将其纳入合格采矿材料范围。

6.3 合格材料申报的尽职调查记录

实体为开采材料发布合格材料申报时,需记录符合本标准第1条(尽职调查)要求的相关信息,并通过尽职调查确认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确保申报合规:

1. 生产该开采材料的矿山及其运输路线,不位于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

2. 生产该开采材料的矿山及其运输路线,虽位于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但材料的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经确认不会对这些地区产生不利影响;

3. 该材料为采矿副产品,且供应商已按照本标准第2条(KYC)所述的KYC系统和程序完成筛选,确保供应商合规。

七、合格的可回收材料:规范可回收材料来源与管控

实体需建立专门的管控系统,明确合格可回收材料的合规来源、供应商管理及验证要求,确保可回收材料的追溯性与合规性,具体条款如下:

7.1 合格可回收材料的合规来源

实体的管控系统需明确,合格可回收材料的申报仅适用于来自以下两类合规来源的材料:

a. 高价值金、银或铂族金属:包括珠宝中的废贵金属、制造工艺中产生的废贵金属,以及消费后贵金属产品(如珠宝、装饰品);需特别注意,此类来源不包括投资类贵金属产品;

b. 工业金、银或铂族金属:包括废弃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以及废催化剂、燃料电池等工业部件中含有的贵金属。

7.2 可回收材料交易对手的标准要求

实体需制定文件化的标准,明确可接受的可回收贵金属来源和类型,该标准需适用于所有相关交易对手,包括:

a. 寻求批准成为该实体商业供应商的公司;

b. 希望向该实体出售私人可回收贵金属材料的个人和庄园;

c. 从该实体购买CoC材料的CoC认证客户。

7.3 商业供应商的批准程序

实体需建立文件化的程序和记录,用于批准新的可回收贵金属商业供应商,程序中需明确以下核心要求:

a. 按照本标准第2条(KYC)的要求,对所有供应商开展KYC核查,明确所有供应商的受益所有权和委托人信息——该要求适用于所有供应商,而非仅针对高风险供应商;

b. 合理确定可回收材料的来源,确保来源合规、可追溯;

c. 按照本标准第1条(尽职调查)的要求,对可回收材料原产地供应链开展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排查相关风险;

d. 若通过审批程序获得的信息,提供了合理证据怀疑该供应商供应链中存在任何不利的人权影响,或怀疑供应商及其材料来源的合法性,需拒绝该供应商的准入申请。

7.4 商业供应商的监测要求

实体需建立文件化的程序和记录,用于持续监测可回收贵金属商业供应商,除落实本标准第1条(尽职调查)和第2条(KYC)的要求外,还需包括以下内容:

a. 持续了解供应商提供的可回收材料的来源,确保来源始终合规;

b. 若某商业供应商被确定为具有将非法来源材料引入供应链的高风险,需审查该供应商的尽职调查和KYC政策及程序;同时,需开展与风险水平相称的现场考察,验证供应商的管理系统和相关记录的合规性;

c. 若有合理证据怀疑某供应商及其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如发现异常或可疑交易、活动或关联关系),且经调查无法澄清该怀疑,需禁止该供应商为其提供任何CoC材料;同时,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将可疑交易、活动或关联关系向有关部门报告。

7.5 私人/庄园可回收材料的管控

对于直接来自私人或庄园的可回收贵金属材料,实体需建立文件化的程序和记录,明确以下要求:

a. 获得并保存完整的证明文件,包括:卖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含有可回收材料的珠宝产品或其他产品的标识信息;

b. 对卖方开展合理询问,尽力核实卖方对该可回收材料的所有权,确保材料并非来自非法来源,防范合规风险。

八、符合条件的豁免材料:明确豁免材料的申报规范

实体需建立专门的管控系统,明确符合条件的豁免材料的申报范围和证明要求,确保豁免材料的合规性,具体条款如下:

8.1 豁免材料的申报范围:实体的管控系统需明确,符合条件的豁免材料声明,仅可对2012年1月1日之前精炼的材料发布;2012年1月1日之后精炼的材料,不得申报为豁免材料。

8.2 豁免材料的证明要求:若精炼日期未作为符合条件的豁免材料的信息,实体需确保获得并保存相关文件证据,证明该物品是在2012年1月1日之前生产或铸造的;文件证据需能够与物品上的序列号、精炼厂标记或其他性标记、物理特征相匹配,确保证明的有效性和可核查性。

九、合格材料声明:规范CoC材料申报与披露

实体在CoC转移文件中发布合格材料声明时,需严格遵循申报分类、信息披露等要求,确保声明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可核查性,具体条款如下:

9.1 合格材料声明的分类

实体在CoC转移文件中发布合格材料声明时,需将合格材料明确记录为以下类别之一,不得出现分类错误或混淆:

a. 开采类:符合本标准第6条(合格采矿材料)要求的开采材料;

b. 回收类:符合本标准第7条(合格的可回收材料)要求的回收材料;

c. 豁免类:符合本标准第8条(符合条件的豁免材料)要求的豁免材料;

d. 混合类:由开采、回收和/或豁免材料混合而成,且每种成分均符合本标准对应条款适用规定的混合材料。

9.2 开采类材料的声明要求

若合格材料为开采类材料,实体需在CoC转移文件中额外包含以下信息,确保披露的完整性:

a. 无冲突声明:明确说明该材料符合本条款6.3a、6.3b或6.3c中的哪一项要求,明确无冲突属性;

b. 高风险地区补充说明:若该材料符合本条款6.3b要求(即材料位于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地区,但被确认无不利影响),需提供附录,详细总结实体对该材料开展的尽职调查情况,包括调查流程、结果及结论;

c. 开采国家信息:明确说明该材料的开采国家;

d. 采矿副产品说明:若该材料为采矿副产品,需明确说明其精炼国家。

9.3 混合材料的声明要求

若实体将与现有CoC材料混合的材料,首次转让给另一实体并启动CoC流程,需在内部CoC转移文件中明确记录该混合情况,确保混合材料的可追溯性,便于后续核查。

十、CoC转账文件:规范材料流转的追溯凭证

CoC转移文件是CoC材料流转的核心追溯凭证,实体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伴随性,具体条款如下:

10.1 文件伴随要求:实体需确保CoC转移文件随附于每一批发送给其他CoC认证实体、外包承包商或服务公司的CoC材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将文件实际附着在材料上,确保材料与文件一一对应。

10.2 文件信息要求:实体需确保CoC转移文件包含本标准附件1中模板所示的所有要求信息,不得遗漏关键内容,确保文件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10.3 补充信息要求:若实体在CoC转移文件中,添加了关于其合格材料或材料来源的补充信息,需确保所有补充信息均能提供客观证据予以支撑,确保补充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核查性,不得添加无依据的虚假信息。

十一、产品索赔和知识产权:规范索赔表述与品牌使用

实体对含有CoC材料的珠宝产品提出索赔、使用RJC相关知识产权时,需严格遵循表述规范、知识产权使用规则,确保合规性,具体条款如下:

11.1 产品索赔的核心要求

1. 若实体对珠宝产品中的CoC材料提出索赔或作出相关陈述,需以书面形式明确描述,且描述内容不得与提供该CoC材料的CoC转移文件信息不一致,确保索赔的准确性;

2. 实体需提供明确的指引,告知公众如何通过销售点网站或其他公开通信媒介,访问该索赔的书面描述,确保索赔的透明度;

3. 所有产品索赔均需严格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违规索赔。

11.2 含非CoC组件产品的索赔要求

实体可对包含RJC确定排除的非CoC组件的珠宝产品提出CoC相关索赔,但必须向客户或消费者明确提供产品中CoC组件的详细描述,区分CoC组件与非CoC组件,避免误导。

11.3 索赔表述的一致性要求

实体需建立完善的管控系统,确保所有相关员工(包括销售人员)不得就CoC材料向消费者作出口头声明或陈述,若确需表述,需与书面形式描述的索赔或陈述完全一致,杜绝口头表述与书面表述不符的情况,避免误导消费者。

11.4 知识产权使用要求

1. 若实体使用RJC徽标,需严格遵守RJC徽标使用规则、商标及知识产权相关规定,杜绝违规使用;

2. 若实体将RJC徽标和/或CoC认证印章,用于含有CoC材料的珠宝产品相关场景,需确保该使用仅针对产品中的CoC材料,明确标识适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范围,避免误导公众认为整个产品均符合CoC标准。

十二、总结

RJC监管链(CoC)标准的11大核心条款,构建了覆盖“尽职调查、KYC管理、管理体系、材料控制、外包管理、材料申报、文件管理、索赔规范”的全流程合规体系,核心目标是确保贵金属供应链的可追溯性、合规性,杜绝非法来源材料流入,推动珠宝行业负责任运营。

各条款既相互关联、又各有侧重:尽职调查与KYC是供应链合规的基础,管理体系与内部材料控制是标准落地的保障,外包管理、材料申报、文件管理是材料流转的核心规范,索赔与知识产权管理是品牌合规的关键。对于珠宝行业相关实体而言,严格落实各条款要求,不仅是顺利通过RJC CoC认证的前提,更是规避供应链风险、提升品牌公信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也能推动整个珠宝行业贵金属供应链的规范化、绿色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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