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适用于企业采购 / 产品出口场景)
选择检测机构:优先选具备欧盟公告机构资质(NB 号) 或国内 CNAS 认可的机构,确保报告在欧盟被认可。
提交申请与资料:向机构提供产品样品、技术参数、委托书等资料。
开展测试:机构按对应指令和标准进行全项测试,若测试不通过需整改后复测。
出具报告:测试合格后,机构出具正式 CE 测试报告,企业可结合报告编制符合性声明(DoC),并加贴 CE 标志。
逐项核对测试数据,判断是否达标
报告的 “测试结果” 章节会列出每个项目的实测数据和标准限值,对比逻辑很直接:
实测值 ≤ 标准限值(针对限制类项目,如电磁干扰、有害物质含量) → 该项合格;
实测值 ≥ 标准限值(针对要求类项目,如绝缘电阻、机械强度) → 该项合格;
若实测值超出限值范围,报告中会标注 “不符合”,并可能说明偏差原因。
注意区分 “单项数据” 和 “综合判定”:部分项目需多项数据均达标才算合格(如 EMC 测试需同时满足辐射、传导、抗扰度等要求)。
关注关键备注,规避潜在风险
若报告中出现 “数据仅供参考”“未覆盖全部指令要求” 等备注,说明该报告不能作为完整的 CE 合规凭证,需补充测试。
核对检测机构资质:报告需加盖有欧盟公告机构(NB 号) 或 CNAS 认可标识的公章,无资质机构出具的报告在欧盟市场不被认可。
报告的合规性判定要点
资质有效性
欧盟公告机构的 NB 号可在欧盟官方网站查询,确认机构具备对应产品的测试资质。
非公告机构报告仅可用于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不能作为 CE 标志加贴的依据。
指令与产品匹配性
不同产品对应不同指令(如医疗器械对应 MDR 2017/745,玩具对应 Toy Safety 2009/48/EC),需确认报告覆盖产品所属的全部指令。
若产品属于多指令覆盖范畴(如带电机的机械装置需同时满足 MD 和 LVD 指令),报告需包含所有指令的测试项目。
结论严谨性
警惕 “部分项目合格”“数据仅供参考” 等模糊表述,此类报告无法支撑 CE 合规。
若报告标注 “整改后复测合格”,需核对整改项的复测数据是否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