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
简称 “保密资质”,是企业承担涉密军工任务的必备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对应不同涉密等级的任务。未取得保密资质的企业,不得接触、处理军工涉密信息。
企业申请的核心前提条件
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组织;若为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主体,需取得总公司的正式授权文件。
业务相关性
企业主营业务需涉及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维修、试验等环节,或明确有承接军工任务的意向。
体系基础
已建立符合 GJB 9001C-2017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且体系需正式运行至少 3 个月。
合规性要求
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违法违规记录;若涉及涉密业务,需提前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体系运行与内部验证
发布体系文件并正式运行,保留完整的运行记录(如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会议纪要等)。
运行满 3 个月后,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内部审核需覆盖所有部门和标准条款;管理评审需由管理者主持,评估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条件自查与组织搭建
确认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涉及武器装备 / 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维修等(或有明确军工合作意向);
成立贯标工作小组,任命管理者代表,明确各部门职责;若涉及涉密业务,需先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