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主体与流程要求认证机构需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双重认可,具备军工领域的审核资质和专业能力。
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组织;
从事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维修、试验等相关业务;
建立并运行符合 GJB 9001C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无重大违法违规、质量事故记录。
现场审核
文件审核通过后,审核组到企业现场开展审核,重点核查:
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是否与实际业务匹配;
生产现场的质量管控、技术状态管理是否到位;
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
审核后会出具审核报告,若存在不符合项,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验证材料。
审核实施阶段(认证机构主导,企业配合)
文件审核
认证机构审核员对企业提交的体系文件进行审查,判断文件是否符合 GJB 9001C 标准要求,提出文件修改意见,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
现场审核
文件审核通过后,审核组到企业现场开展审核,分两个阶段:
阶段:验证企业体系运行的基本情况,确认是否具备第二阶段审核条件;
第二阶段:核查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重点检查生产现场管控、质量记录追溯、人员资质、军工特殊要求的落实情况。
不符合项整改
现场审核后,审核组会出具不符合项报告,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制定整改计划、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证据,由审核机构验证整改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