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主体与流程要求认证机构需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双重认可,具备军工领域的审核资质和专业能力。
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组织;
从事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维修、试验等相关业务;
建立并运行符合 GJB 9001C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无重大违法违规、质量事故记录。
体系文件编制
编制覆盖标准全部条款的体系文件,包括三层文件结构:
一层文件:质量手册(纲领性文件,明确质量方针、目标及各部门职责)。
二层文件:程序文件(如内部审核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技术状态管理程序等)。
三层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单(如生产工艺卡、质量检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体系运行与内部验证
发布体系文件并正式运行至少 3 个月,全程保留完整的运行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会议纪要等);
运行满 3 个月后,组织内部审核(覆盖所有部门和标准条款)和管理评审(由管理者主持,评估体系有效性),形成审核报告和评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