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如果材料已经准备好,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这样房地产开发资质才能办理成功。
1.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资格,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打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申请表;
2.企业应当向注册工商的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资格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设立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纸质材料和网上资料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一次审批后,报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
5.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宣传期内书面提供说明材料,宣传期结束后,应当将审批结果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6.由住房和城乡发展部审批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次审批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企业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工程范围: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资质增项办理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不得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等级。
2.进行资质增项如果涉及到专业资质,在进行审核时,还要再加初审环节。
3.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施工资质的建筑公司,可以在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申请增加资质类别,或者可以申请不超过5个专业承包资质的资质,但是不能申请劳务资质。
4.对于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专业承包资质的资质,但是不能申请劳务资质。
5.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劳务资质的施工企业,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资质。
6.施工企业已申请多项资质增项,企业的资本和资产应符合高资质申请条件的标准。
7.建筑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符合各类申请资质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