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很多企业在经营几年的主公司后准备开始几家分支机构扩大一下经营地区,这时老板就面临了一个巨大的问题,因为设立分支机构有两个形式,一个是分公司,一个是子公司,那么在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要如何选择呢?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呢?这应该是所有老板都需要知道分问题。
对于一个创业者来说,创立企业的核心目的是赚取更多的税后利润,税收负担越轻越好。而子公司和分公司,税收主要的差别在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上,这里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如果这个公司设立分公司和假设成立子公司,两种情况都应该交多少企业所得税。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