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 应该、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造型手段。
舞台灯光的控制系统须能有效地控制和调配全部灯具并产生谐调的艺术效果。它由电源配电板、调光器及总控制台三个部分组成。
舞台灯光设计主要根据剧本、导演要求及舞台美术的总体设想进行艺术构思,绘制布光设计图,并具体安排技术体现工作。灯光设计应能利用多种造型手段,适应不同风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现出写实主义的风格,而有的则要求创造出抽象的、写意的或隐喻的意境。
散光灯:光线漫散、均称、投射面积大,分为天排散光和地排散光,常见的有0.5KW、1KW、1.25KW、2KW等,多用于天幕照射,也可用于剧场主席台的普遍照明。
造型灯:原理介于追光灯和聚光灯之间,是一种特殊灯具,主要用于人物和景物的造型投射。
脚光灯(又称条灯):光线柔和,面积广泛。主要作为向中景、网景布光、布色,也可在台口位置辅助面光照明。
舞台灯光系统设计是遵循舞台艺术表演的规律和特殊使用要求进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将各种表演艺术再现过程所需的灯光工艺设备,按系统工程进行设计配置,使舞台灯光系统准确、圆满地为艺术展示服务。
1. 创造完全的舞台布光自由空间,适应一切布光要求;
2. 为使该系统能够持续运行,适当加大储备和扩展空间;
3. 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性作为重要设计指标;
4. 节能冷光新型灯具被引入系统设计中;
5. DMX512数字信号网络技术被引入系统设计的各个环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