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主营:上海离婚律师门户网站,上海离婚诉讼律师,离婚子女抚养权律师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 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912号
  • 联系: 居律师
  • 手机: 13817606654
  • 微信:
  • 一键开店

尽心尽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离婚房产分割

2019-12-11 12:20:01  2146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上海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是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如果产权人只登记为子女一人,这并不意味着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未成年子女,而应考虑到夫妻双方在购买房产时的真实意思,如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仍然应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但是,对于因房屋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负责偿还。

因此,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为夫妻二人还是其中一人,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仅登记为子女的,仍被认为是夫妻以及子女的共有财产,而非子女一人独有的财产。家庭内部分割财产时,均应按此种意见进行分割。不过,如产权人将房屋出售、抵押,其余没有在产权证上具名的产权人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诉请买卖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因为房地产权以登记为准,没有具名的产权人只能要求具名的产权人分割出售款或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