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的回收可以参考国外政策
在电池管理政策上,聚合物电池回收,发达国家的政策可以概括为两类。
第1类:针对普通干电池
--要求制造商逐步降低电池中的gong含量,库存聚合物电池回收,终禁止向电池中添加gong。这项要求是淘汰所有含gongl产品、工艺(如以gong为触媒)的一部分,而不仅仅针对电池行业。现在,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禁止向电池中添加gong。对于报废的普通干电池,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如果某个城市或企业自愿单独收集处理(或利用),国家既不鼓励也不限制。
第二类:针对可充电电池的
通过立法要求制造商逐步淘汰含镉电池。目前,镍氢电池、锂电池正在逐步取代镍镉电池。一些国家的电子制造商协会开展了可充电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效果也比较显著。这主要是因为可充电电池总消耗量相对较少(与普通干电池相比);应用范围较小,容易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收集;回收价值较高。这类废电池收集是比较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