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贵阳市博爱路115号

    联系:张先生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贵阳息烽代开三甲医院全套病历证明,用真心服务广大客户

    2024-05-12 03:00:01 8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欢迎新老客户前来咨询!

    你体力不支无法经常进行严格的军训吗?

    你身体因素不适合上环或者结扎吗?

    你妊娠反应严重不能正常工作吗?

    你医院证明不慎丢失无法向领导交差吗?

    你长期工作超负荷压力大想休息,但又无法请到假吗?如果你在公司无法请假,或想延迟假期,或不想上班,或想去旅游等等,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请你放心依靠我们、相信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可行、优质的服务。

    开具诊断证明须知

    1、需开具各种报销用诊断证明者,患者本人携带病历和各项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 挂号 到相应科室找医生开具 门诊大厅综合服务台加盖医疗保险诊断证明专用章。

    2、需开具诊断证明的患者,患者本人携带相关介绍信、病历和各项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门诊办公室(门诊二楼)办理相关手续,挂号到相应科室找医生开具,患者持病历,门诊办公室审核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3、诊断证明书只书写疾病诊断,不描述受伤原因、处理意见等描述。

    4、凡属纠纷、交通事故、病退、低保等的诊断证明书,患者须持公安部门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特定证明信、所属街道办事处(大队、居委会)或公安部门结案书,由指定或符合资质的医生填写。

    5、急诊医生原则上不开具诊断证明。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权医师无权出具。

    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84376 次     店铺编号35222172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网     专属客服:李春琳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