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认证机构的公平性,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4月成立,2012年改为“铁路产品认证公平管理委员会”;“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认证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10月。
CRCC不以盈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实行有偿服务。其目的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确保运输,为绿色轨道交通服务。其质量方针客观、公平、科学、准确、规范。
CRCC实行主任负责制,设有综合业务部、机车车辆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城轨装备事业部和申诉监理部等5个专业部门以及相应的后勤保障部门。
认证部亦以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基础,主要包括业务部、标准协调部、检查检验部、检验协调部和申诉监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