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 应该、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造型手段。
单独的泛光灯、顶排灯、脚灯和幕灯等一般用于照明天幕、绘画布景或演区。聚光系统指能发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区范围的灯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过透镜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纹柔光
舞台灯光
镜头则能产生边缘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学结构取得聚光效果的灯叫回光灯。幻灯系统是在聚光灯具前再加一组物镜使其投光成像。这种幻灯又可分为:①利用幻灯片成像的投景幻灯;②通过转动的圆盘式链带把云、水、火等活动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灯;③利用长焦距物镜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灯;④椭球面凹镜名为造型灯的灯具。
柔光灯:光线柔和匀称,既能突出某一部分,又没有生硬的光斑,便于几个灯相衔接,常见的有0.3KW、1KW、2KW等。多用于柱光、流动光等近距离光位。
回光灯:它是一种反射式的灯具,其特点是光质硬、照度高和射程远,是一种既经济、又的强光灯,常见的主要有0.5KW、1KW、2KW等,以2KW使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