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工商局印发《2015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抽查工作。
该方案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对按时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信息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抽查,抽查比率为已报总数的3%。
该局明确了抽查检查方式,要求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名单,各地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检查人员,确保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抽查采取实地核查为主,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也可探索创新抽查方式方法,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抽查效能。
抽查结束后,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检查结果统一公示,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该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将年报抽查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年报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