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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应切实负责

    中国工商报        2016-08-11 06:20:22        3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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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运索道公司于老板:经常有很多游客乘坐我们的缆车,对于公司缆车的管理和使用,有什么专门的法规吗?

    综合执法人员老刘:对于特种设备是很重要的。对此,国家专门制定了《特种设备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还有前不久施行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等,这些都是特种设备方面的专项法规,包括对人身和财产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都需要严格执行这些法规。

    物业公司电梯维护员小孙:那对特种设备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综合执法人员老刘:先说说单位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客运索道公司于老板:那人员方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综合执法人员老刘:比如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要为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负责。同时,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只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为此,国家还鼓励相关企业投保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这样做,也是为了从多个角度保障特种设备的。

    起重机生产企业孙老板:如果我们采用了一些新材料、新技术,可能就跟现有的技术规范不太一致,那还用承担什么责任吗?

    综合执法人员老刘: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特种设备法》第十六条就明确规定,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当然,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允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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