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筒架设了36米左右,虽然花费1万多元,但是油烟的问题解决了,大家都安心,我们的餐饮店终于可以开张了,谢谢各个部门的关心和帮助!”浙江省长兴县餐饮业主老沈高兴地说。笔者近日在长兴县夹浦镇环沉村滨湖锦苑小区内见到老沈时,他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我老公是个厨师,我们的愿望就是开一家餐饮店,通过俩人的努力勤劳致富。现在证照都办出来了,油烟问题也解决了,终于可以安心做生意了!”和老沈位于同一小区地段的餐饮女业主小严也开心地告诉笔者。
原来,两个月前,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了解到,夹浦镇环沉村滨湖锦苑小区内有新旧餐饮单位3家,均面临油烟排放不达标、环评难过关的问题。老沈、小严等人的饭店位于环沉村农贸市场边上,老沈已经经营餐饮店两年多,餐饮服务许可证即将到期,需要重新进行环评换证;小严家的餐饮店正在进行设备的购置及证照手续的办理,环评还未做;另外1家餐饮单位也正在装修改造中。对新出台的环评标准,大家非常关心,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帮助协调解决他们的证照问题。
接到餐饮业主们的求助后,县市监局夹浦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实地察看。
有,正值老沈的餐饮店准备午餐,厨房的油烟一波一波地往外涌,别说厨房的厨师要承受烟熏,就连在外厅就餐的顾客也被油烟味呛得咳嗽起来。
“老沈,你这样营业怎么行啊,油烟这么大!”执法人员杨建新说。
“哎,我们也没办法啊,现在这油烟下排不让,上排不许,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昨天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来,说隔壁住宅楼层的居民在投诉,因为油烟太重了,平时窗户都不敢开。”餐饮店老板老沈无奈地说。
执法人员发现,小严、老沈的饭店后门都是紧挨居民楼,其中老沈更近,仅相距两三米。这油烟肯定让居民苦不堪言。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百一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通过实地察看及翻阅资料了解到,除了酒店、宾馆的规划中设有专用烟道外,大量配套的商业用房中都不会设置专用烟道。已投入使用数年的夹浦镇环沉村滨湖锦苑小区属于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也无规划专用烟道。
带着餐饮业主们和居住层居民的诉求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夹浦分局执法人员及时与物业、环保、城管部门进行沟通,多次召开餐饮业主、居民协调会,商议解决油烟的办法。
通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各方意见终于达成了一致,允许餐饮店通过在居民楼外墙架设烟筒,将净化后的烟排至空中,涉及区域的业主、居民也全部签字表示同意。困扰了餐饮业主和居民们两年多的油烟问题,在长兴县市监局的协调奔走下终于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