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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房山:建好三大平台,消费维权大有可为

    中国工商报        2016-07-28 04:43:36        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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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结合房山区市场交易、消费环境实际情况,探索在学校、农村、社区搭建消费教育维权三大平台,持续改善辖区市场环境,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学生在行动

    2008年,房山区统一将消费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课本,成立中小学生维权小队,持续开展绿色消费节活动,立足消费教育推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消费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课本。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消费维权意识,培养中小学生科学消费、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从2008年开始,房山分局会同房山区消协、房山区教委共同编写了《科学消费伴我成长》中小学生读本,在全区58所中小学校开展“消费教育进课堂”系列活动,实现“小学生带动大家长、小教育促进大消费”,构建学生自主学习、老师教育引导、家长着力培养、学校设立课堂、工商协助参与的“五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消保维权网络。2010年以来,全区开展“消费教育进课堂”系列活动50场次,受教育师生近2万人,辐射家庭3万余家。

    开展绿色消费节活动。从2008年开始,房山区消协和良乡工商所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将消费教育从学校向家庭延伸,连续9年开展“健康消费、快乐生活”绿色消费节活动。活动采取消费体验交流、师生与家长同看“3·15”晚会和由中小学生结合消费案例自编自演舞蹈、歌曲、小品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宣传消费维权常识。

    组建消费维权小队。全区58所中小学校组建“消费维权小队”,参与消费维权法制宣传、参加工商打假行动、参观食品检测过程,以此增强科学消费意识、深化消费理念、优化消费环境。房山分局每年组织消费维权小队成员到商品质量与食品监控中心房山分中心参观学习,听取检测人员介绍检测设备、仪器的功能、作用,现场观看商品和食品抽样、检测、分析等演示,聆听专业人员介绍蔬菜、水果简易检测和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的知识。

    消费维权:农村是主战场

    2009年以来,房山分局针对房山区农村人员占辖区居民大多数的实际,积极开展农村消费教育维权活动,增强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

    便民服务入户。从2009年开始,房山分局联合各工商所每月15日深入一个行政村开展“农村消费维权服务日”活动,先后开展农资、家用电器等咨询服务和法规宣讲活动30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万份。目前,房山区已建立116个农村投诉举报站和2所农资消费教育学校。

    惠民宣传进村。从2011年3月起,该分局会同房山区消协和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房山分公司在60个行政村开展“消费教育百村行,红盾维权新房山”活动,组织农村消费教育、普及农业技术知识活动,建立农村消费宣传网络。

    利民教育驻校。全区建立社会消费教育学校23所、农村工商工作站22个,采取“编演消费节目、举办知识竞赛、组织消费体验”等形式,开展“消费维权、百例解析”活动,使消费者远离消费陷阱。

    消费维权:社区有市场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房山分局结合电子商务、远程消费等实际,把社区作为消费教育维权的新阵地。

    案例式讲座进社区。从2010年开始,房山分局会同区消协在全区91个社区开设消费知识讲座。讲座以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学生留学上当受骗等内容为主,采取以案说法、用案解析的形式,生动形象地讲解发生在消费者身边的消费案例,引导广大消费者减少盲目消费,远离消费陷阱。

    服务式工商进社区。2010年,房山分局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22个社区工商工作站,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工商工作正式走进社区。2012年,房山分局结合推进社会化监管,探索“工商+社工”社区工商工作模式,聘请92名社区工作者担任社区工商联络员,辖区32个工商网格与91个社区实现了无缝对接。工商部门统一对社区工商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后,工商联络员正式开展工商法规宣传、市场监管、消保维权和打击无照经营、打击传销等工作,并在全区62个条件成熟的社区探索建立工商网格监管平台。工商网格责任人定期到社区指导业务,社区工商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实时上报违法经营信息,与工商部门形成良性互动,不出社区即可完成基础业务咨询、前期材料准备、消费纠纷调解。

    消费维权:工商有作为

    消费纠纷处理不好,容易演变成社会矛盾。近年来,房山分局立足职能,积极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健全先行赔付制度、深化行政调解等方式,构建消费维权网络和纠纷解决机制。

    2003年,房山分局探索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建立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受理条件、处理时限、调解方式、信息反馈等工作要求,适时对企业管理人员、客服和企业绿色通道工作人员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处理消费纠纷技能等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调处技能。当发生消费纠纷时,企业绿色通道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流程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移交工商部门解决,显著提高了消费纠纷和解率。

    2005年,房山分局在辖区企业中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制度规定,因商品质量或服务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企业或经营者先行赔付。这一制度的推行,实现了从管理投诉、解决投诉向预防投诉、控制投诉转变,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9年7月,房山分局与区法院共同设立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明确了司法确认、司法追认和共同调解3种业务衔接方式。2010年8月,房山分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房山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办法》,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统一纳入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受理调解合同争议500件,涉及合同争议金额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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