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局近日成功调解一起促销活动引发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阿先生前不久在一家健身店门外看到标注有“1200元可办理会员年卡”促销内容的广告牌,阿先生遂前往店内进一步咨询,工作人员告知的内容与广告牌相同。两天后,阿先生如约前往办理年卡时,工作人员以活动已截止为由拒绝办理,阿先生对健身店未事先告知活动截止日期非常不满,向12315举报中心投诉。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随即调查核实。商家表示,本次促销活动期限是以办理人数为基数确定的,人满后促销活动自动结束。执法人员认为,商家促销活动是限时促销,应明示促销活动期限,活动结束就应撤下店外的促销广告牌,否则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所以应按规定给消费者办理年卡。终,商家按活动价1200元给阿先生办理了年卡,阿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