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市金融办印发《关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的实施意见》,依托“守重”企业的信用情况,结合省、市政府部署实施的“税融通”业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重”企业信用增信工作,开辟信用融资新渠道,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意见》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的市级(含市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可以申请信用增信。“守重”企业根据级别层次和纳税信用等级,可相应提高授信额度,其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可提高20%~40%的授信额度;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可提高15%~ 30%的授信额度;获得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可提高10%~20%的授信额度。
信用增信贷款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和担保费率优惠,期限一年,在授信总额内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信用增信由市级以上“守重”贷款企业出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书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向各商业银行、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组织提出申请,按照程序签订贷款合同。
目前,该市、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分别为17家、81家、125家。开展“守重”企业信用增信工作,将充分发挥“守重”品牌价值和信用资源优势,帮助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引导企业自觉增强诚信意识,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